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為深入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十四五”期間文化和旅游人才發展規劃》工作任務,充分發揮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在鄉村全面振興中的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根據《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5年)》,決定開展2024年度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文化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培養支持一批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行好、帶富能力強、協調能力強,扎根鄉村、服務群眾、引領一方、帶動一片的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為鄉村全面振興提供人才支撐。
二、推薦范圍
推薦人選須是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的鄉村文化和旅游人才(具體推薦名額見附件1)。曾入選過鄉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項目、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的人員不得重復推薦。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含選調生)、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工勤人員)原則上不進行推薦。
三、推薦條件
推薦人選應滿足在鄉村從事文化和旅游工作,在所從事領域內具有代表性的總體要求,且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3.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恪守職業道德;
4.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在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中作出較大貢獻,具有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和較高的群眾認可度。
四、推薦要求
(一)嚴格推薦程序。基層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把好人選入口關,全面了解推薦對象的政治思想品行,并就人選遵紀守法情況征求公安等相關部門意見,報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匯總審核。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組織推薦和審核工作,對推薦人選在廳(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正式推薦意見報文化和旅游部。推薦人選依托項目(活動)具備公益性或尚且處于起步階段的,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推薦為一次性項目資助人選。
(二)把握推薦重點。對于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農業農村行政部門認定的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入選人員、文化產業特派員、非遺工坊帶頭人,以及在“三區”人才支持計劃文化工作者專項、文化人才服務支持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專項中表現突出的文化工作者,應進行重點推薦。在改進創新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加強鄉村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強化農村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整理和保護利用、組織群眾性文化活動等工作中積極參與并作出較大貢獻的帶頭人,應進行重點推薦。
(三)強化綜合支持。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與本級農業農村行政部門的溝通聯系,對照《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實施方案(2023-2025年)》中相關要求,研究提出本轄區內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措施。要將支持措施與現有人才項目充分優化,將培訓資源、扶持資金、優惠政策等充分整合,注重可行性和實踐性,切實把對帶頭人的支持措施落到實處。要及時了解帶頭人工作開展、生產經營及示范引領作用發揮情況,加強持續指導,引導帶頭人隊伍健康發展。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加強本地區帶頭人工作信息報送,將本地區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的實施情況、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等形成書面材料,于每年11月30日前報送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
五、推薦材料
請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于7月31日前將帶頭人書面推薦材料(用A4紙打印并加蓋公章,每位人選單獨裝訂,一式兩份)寄送至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項目受理單位),并將所有材料以PDF格式進行電子化處理并刻印光盤,隨紙質材料一同報送。
推薦材料包括:
(一)推薦工作報告,包括本地區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推薦工作情況、推薦人選的基本情況、公示情況等內容;
(二)《2024年度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申報書》(附件2)及推薦人選附件材料;
(三)《2024年度鄉村文化和旅游帶頭人支持項目推薦人選信息匯總表》(附件3)。
六、聯系方式
(一)材料報送地址:
文化和旅游部人才中心(北京市朝陽區東土城路15號214室,郵編100013)
聯系電話:010-64208743
電子郵箱:xcnr2020@163.com
(二)政策咨詢:
文化和旅游部人事司
咨詢電話:010-59881802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