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省轄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有關縣(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
為提高預算完整性,加快支出進度,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農〔2022〕90號)精神,現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欠發達國有農場鞏固提升任務)(資金規模詳見附件),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做好預算編制和資金分解下達工作。本次下達指標收入列2023年“1100231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鄉村振興”對應的項級科目。相關指標待2023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使用。安排給53個脫貧縣的資金,按照《關于印發<支持脫貧縣落實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豫財農綜〔2021〕8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突出銜接資金支持重點。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關于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財農綜〔2022〕5號)等要求,加強項目謀劃等前期工作,突出銜接資金支持重點,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
三、認真落實直達資金管理要求。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列入直達資金管理,直達資金標識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省、市、縣財政部門要對直達資金實行動態監控,在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直達資金標識不變,將直達資金分解落實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時,應在預算指標文件、信息管理系統中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和登錄預算指標。
附件:提前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欠發達國有農場鞏固提升任務)分配表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11月29 日